当前位置为: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构编制管理 > 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 正文
发布日期:2017-03-0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3月4日,市编委根据《关于贯彻〈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 锡委办发〔2016〕101 号) 有关精神,核定市委巡察组专职副组长职数 6 名( 副处职), 所需行政编制在市级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