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委批复同意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7月4日,市编委根据省编办《关于设立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理局的批复》(苏编办复〔2017〕106 号)精神,批复同意设立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理局, 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机构, 副处级建制,核定局长职数1 名,副局长职数3 名。同时撤销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设 3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核定科长职数 3 名。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