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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加强信用结果运用

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锡山区突出信用信息结果运用,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效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一是筛选不合格企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查找企业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对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的,通过网站进行公告。二是明确企业义务。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三是严肃处罚措施。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锡山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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