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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吴区)研究确定第二批行政权力集中审批事项

发布日期:2018-10-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10月16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高新区(新吴区)第二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涉及5个部门共27个权力事项。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力确保10月底前事项交接到位,人员调整到位。11月1日起,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审批服务职能,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将建立“一窗综合受理、材料共享复用、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流程、整合力量、压缩审批时长,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对行政审批局不具备承接条件、尚未划转的审批服务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审批服务。对于已经划转的审批事项,各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及时传递政策新规,加强信息共享互用,配合做好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等前期工作,同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审管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服务提标扩面。

  (新吴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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