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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16部门出台监管办法和监管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8-10-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进一步明确审批和监管职责,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近日,江阴涉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16个部门陆续出台监管办法和监管责任清单, 涵盖划转至江阴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的69个事项,包括监管事项名称、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行业标准规范、监管方式、监管措施、职权依据、处理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不作为监管主体。下阶段,江阴将结合改革进程,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区分细化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确保审批、监管、执法的无缝对接、双向互动。(江阴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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