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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四个到位”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发布日期:2019-10-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一是迅速贯彻传达,改革要求领会到位。在省、市先后召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部署会后,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明确作为市县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以强有力举措深化梁溪区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前期摸底调研到位。作为全市第一批改革试点地区之一,结合前期改革试点中的经验及问题,多次深入区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明确改革应对措施。三是结合梁溪实际,事项人员划转到位。参照省下发的划转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梁溪区实际,聚焦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和民生服务三大领域,对区内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逐一梳理,确定第二批划转事项及转隶人员,做到“能划则划、人随事走”。四是完善改革机制,审管工作落实到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要求区行政审批局依法认真履行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职责,最大程度发挥集中审批服务的体制机制优势;各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交流、政策传达、信息共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审管联动,确保审管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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