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委编办“三坚持”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三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一是坚持职能职责上下贯通,努力构建基层现代治理结构体系。按照机构“一对多”的设置要求,将镇(街道)设置的“一办七局一中心”基层组织架构与市级37个党政机构一一对应。根据市级部门的新职责,拟定镇(街道)“三定”模板,指导基层按照模板明确职能机构职责,面上统一职能表述,确保上级机构的工作职能在基层实现全领域全覆盖。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重心下移,确保执政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根据审批服务执法事项下沉和相应职责划转情况,累计下放和激活行政事业编制182名。按照岗位职数相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核定职数,确保基层骨干队伍的稳定。改革后,将依据“三定”规定,会同组织部门严格落实镇(街道)中层职数预审制度,规范镇(街道)中层干部配备。
三是坚持权责相宜因地制宜,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障碍机制。充分考虑特色产业集聚镇、区(园)街一体化发展、人口较多的镇(街道)等因素,允许个别镇(街道)对职能机构职责进行个性化调整,有效理顺内部运行体制机制,为扎实推进“三定”规定在基层落地生效保驾护航。
(宜兴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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