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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多措并举确保精准赋权赋能

发布日期:2020-09-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根据改革赋权要求,宜兴市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等赋予镇(街道),多措并举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是确保放得下。召开赋权清单编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赋权工作,明确赋权清单编制原则。多次召开赋权清单编制专题研讨会。通过“三下三上”,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保证赋权“稳、准、精”。结合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丁蜀镇、官林镇原赋权事项进行调整完善。目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已印发,行政执法类管理权限清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已按程序报至省司法厅。其中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面上赋权34项、丁蜀镇赋权101项、官林镇赋权57项;行政执法类,面上赋权161项、丁蜀镇赋权443项、官林镇赋权303项。

  二是确保接得住。明确要求市级部门对于下放权限切实承担监管等相关责任,并做好指导、培训与支持,同时督促镇(街道)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明晰办事流程等方式做好权限的无缝承接。制定34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模板,提供镇(街道)参考借鉴。召开全市镇(街道)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由市级部门逐一讲授相关赋权审批业务,共有100多人参加培训。引导镇(街道)选派审批人员赴市行政审批局和相关市级部门轮训和跟班学习,快速提升审批人员适岗能力和业务素质,推动审批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截至目前,已有70多人次参加轮训和跟班学习。

  三是确保管得好。拟定《宜兴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度规范》,梳理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格式文书50多种。拟定《关于建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行政执法权限的划转和承接,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理顺层级关系、加强执法协作。

  (宜兴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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