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委编办多举措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监管
发布日期:2021-07-3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一是消灭监督盲区,强化失信监管。因涉及司法判决、执行等情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往往难以及时监管,容易存在盲区。滨湖区委编办直面问题,加强与区信用办联系,尝试构建信息通报机制,并充分利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信息公开平台,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二是补齐监管短板,细化监管事项。改变以往“重业务监管,轻信用建设”的监管理念,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事业单位信用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检查年报、翻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围绕事业单位诚信履职方面开展监管,并认真研究梳理事业单位法人列入、移出异常名录的各个环节要素,确保环节透明,流程精准。
三是探索承诺制度,优化信息共享。探索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诚信服务意识。探索制定《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对依法履行职责、依规办理相关登记、规范法人证书使用、法定代表人征信情况等内容作出承诺。同时探索与区信用办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定期通报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滨湖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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