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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完成第一家区属科研事业单位登记设立

发布日期:2023-08-0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日,新吴区委编办主动靠前服务、精准对接协调、依法科学规范,推动完成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大学合作建设的北京大学长三角未来技术生命健康研究院登记设立,成为新吴区首家以登记设立方式取得区属事业单位法人身份的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新吴区共有3家登记设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其中东南大学-无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院和江苏中科大气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2家研究院,属省属新型科研事业单位。

  一是精准把握政策,激发创新活力。认真梳理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尤其是省级科研事业单位审批操作口径和周边地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新吴区实际,出台《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区级科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为科研机构登记设立为事业单位提供了依据。坚持公益属性,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为主要目的,明确以登记设立的科研事业单位不纳入机构编制范畴,同时兼具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等一般事业单位不具备的特点,推动科研机构聚焦科技创新发展。

  二是加强同级互联,提前选苗育种。畅通与区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络,挑选一批在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上有潜力且有意向登记设立为事业单位的科研机构纳入目标资源库。对提出申请的科研机构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其组织架构、科研能力、人才团队等进行评估,由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利用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确认,再由区委编办对其成立文件、章程草案、任职文件等内容进行把关,确保登记设立为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合规。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办理流程。摒弃传统来件等办的模式,主动靠前服务,制定与办法相配套的管理口径,以直观简单的方式对审批流程和材料要求逐一进行明确。登记设立为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需要提供包括科研机构基本情况表、合作协议、利用国有资产证明等在内的13项材料。对提出申请的科研机构实现登记专员负责制,登记专员做到一口清,提供“一对一”线上答疑解惑耐心指导,避免因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多跑路,让科研机构能够真正省时高效地完成登记。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蓄力发展动能。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准入、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区科技局加强业务指导、区财政局(国资办)加强奖补资金监管、区人社局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通过年度报告公示、专项检查相结合,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扩容创新梯队、强化科产协同,进一步释放研发积极性、增创发展新优势。

  近年来,新吴区落实顶层架构、打通支持渠道,开辟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登记设立绿色通道,助力规范单位名称、指导制定章程、建立机构运行机制,为各类高水平科研院所提供养分充足的发展温床。该科研事业单位作为北京大学在长三角面向未来生命健康领域唯一的研究院,其依托北京大学未来学院生命健康、疾病防治等学科优势,以及新吴区基础扎实、极具发展潜力的生物医药产业资源,为新吴区打造生物医药领域核心技术策源地,培育重大原创成果,推进生物医药技术突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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