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3-07-2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继续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的是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使之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这次机构改革,是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基础上推进的,同时也是在党的二十大对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的背景下研究谋划的。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挑战,坚定推进一些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调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机构职责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次机构改革,设立新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组建新的党中央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在重要领域设立新的党中央派出机关,就是为了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关要带头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协调配合,更好发挥作用。
同时,我们在金融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数据管理体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在港澳工作体制、“三农”工作体制、老龄工作体制等方面对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作了比较合理的设计和安排。这些调整是在分析我们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解决方案。下一步,关键是要对标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高效履职尽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确保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特别是要严格依据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执行部门“三定”规定。“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和部门履职的基本依据,事权在党中央。“三定”规定经党中央批准后,部门就要严格按此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以高水平的履职能力和高质量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2月28日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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