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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1-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市委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定。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市(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的机构编制。研究提出市级机关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中层职数。

5.统一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按权限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的调整和管理工作。

6.按权限管理所辖市(县)、区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各市(县)、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按权限负责市(县)、区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等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各市(县)、区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事宜;负责各市(县)、区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审批,以及挂牌、更名等事项的备案工作;负责各市(县)、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设立、分设的审核工作。

7.实施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与层级管理。负责全市行政编制的总量管理及行政编制层级调整的办理工作;负责市级事业编制的总量管理和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各市(县)、区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工作;负责各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增加的审核工作。

8.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指导各市(县)、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9.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10.负责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11.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指标的审核与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和控制约束机制。

12.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下属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研究室)、监督检查处。

2.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无锡市编办将认真贯彻中央编办和省编办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发展导向、法治导向,突出改革创新、从严管理和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改革、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关绩效管理和机构编制严控及优化配置为重点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优化政府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制定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开展市级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公共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编制完成并公布市级各部门责任清单。指导各市(县)区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2.治理行政审批“一长四多”突出问题。在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的基础上,再取消一批企业和基层反映强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构建联合审批平台、深化价格监管,努力治理“一长四多”突出问题。推行“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创新办法,促进行政审批整体提质增效,堵住审批过程中的“偏门暗道”。

3. 整治“红顶中介”,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落实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措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涉及审批的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彻底脱钩。在我市试点单位探索建立“中介超市”,通过合法有序竞争,让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让“阳光”照亮审批过程中的“灰色地带”。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审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五张清单,强化清单动态管理,制定《无锡市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出台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建立“审批责任终身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制止乱作为,监督不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信用管理,着力构建“1主7辅”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编码工作,加强对市(县)区清单编制工作的指导,努力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优化组织架构和职能配置

5.全面完成市和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做好组织机构优化调整、部门职责调整及“三定”规定制定工作,确保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按时划转到位,实现新机构的顺利运行。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指导市(县)区起草《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完成审核报批并指导抓好组织落实。继续深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6.积极参与专项改革工作。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人员编制统一管理相关工作。根据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做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相关工作。配合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做好相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三)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益服务体制机制

7.继续深入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各项工作。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切实组织实施好转企改制工作。

8.配合推进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协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社会事业管办分离改革、执法体制改革、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等工作。以公立医院为重点,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探索形成人员编制备案新机制。

9.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面完成年检和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革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和换证工作。继续推进并扩大法人治理结构试点范围,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模式。

(四)深化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探索简约便民高效的基层政府治理模式

10.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简约、便民、高效的现代基层政府,推动试点镇逐步建成“发展实力强、创新创业广、生态环境美、依法治理好”的新型小城市。出台《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意见》。

11.深化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完善“前台+后台”、集中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创新举措,优化领导机制,落实“517”相关举措。公布试点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管责任,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部门职责体系。建立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完成对第一批试点镇的评估工作,明确第二批扩大试点单位。

(五)完善机关绩效管理,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12.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目标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调整优化考评指标体系。加强机关绩效管理过程评估工作,加强对绩效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研究定性与定量、内部考评与外部评价、日常评估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办法,着力提高考评的公信力。

13.强化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探索绩效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构编制工作、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

(六)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

14.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新增事项。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格控制行政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我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预审核制度。在编制内通过统筹调剂、内部挖潜解决基础教育、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等编制需求。

15.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优化实名制管理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一月一查常态化核查机制。建设新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

1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从严从紧从实,进一步增强编制“红线”意识。加强教育,强化预防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和威慑力。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清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吃空饷”、编外用人等专项工作。

(七)抓好自身建设,为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提供保障

17.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教育,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政策文件、决策部署的精神,准确理解机构编制新常态的重点和方向,提高站位,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主动性。坚持廉洁从政,严肃工作纪律,加强风险防范。

1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履职能力。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根据职能调整及工作需要,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干部的培养锻炼。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落实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19.提高为基层编办的服务水平。指导基层编办抓好改革管理各项任务的落实,实现市和市(县)区重点改革及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相一致。及时研究答复基层编办请示事项。推动市(县)、区编办实现人、财、物独立。探索建立市(县)、区编办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制度。

20.推动机构编制部门信息化建设。按照省编办统一部署,搭建市、市(县)区共享的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时监管提供支撑。做好政务公益域名注册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四、2015年度预算收支编制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411.09万元,比2014年度收支预算总额增加36.85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4年度机关新招录公务员1名,人员经费增加;(2)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4年以前未配备工作人员,也未申报预算。2014年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2015年度新增预算费用18.52万元,并纳入主管部门统计。

(一)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内拨款411.09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23.6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3.52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3.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43.5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351.0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53.7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贴,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2)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年报、机构编制业务培训、机构改革调研、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等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28.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6.97万元。计划派1人参加省编办赴英团组。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签证办理费用等。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14年度预算增加2.45万元,原因是赴英费用比2014年省编办组织的赴美团组费用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5.6万元。目前市编办车辆保有量为3辆,无新购车辆计划。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公里补贴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比2014年度预算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辆公务用车以及随着职能增加,赴外会议出差等频次提高。

3.公务接待费6万元。参照近年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情况,预计2015年公务接待30批次,人数300人。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各项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比2014年度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表:2015年度市编办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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