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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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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表

  十二、201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市委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定。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市(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的机构编制。研究提出市级机关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中层职数。

  5.统一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按权限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的调整和管理工作。

  6.按权限管理所辖市(县)、区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各市(县)、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按权限负责市(县)、区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等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各市(县)、区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事宜;负责各市(县)、区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审批,以及挂牌、更名等事项的备案工作;负责各市(县)、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设立、分设的审核工作。

  7.实施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与层级管理。负责全市行政编制的总量管理及行政编制层级调整的办理工作;负责市级事业编制的总量管理和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各市(县)、区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工作;负责各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增加的审核工作。

  8.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指导各市(县)、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9.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10.负责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11.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指标的审核与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和控制约束机制。

  12.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内设机构: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研究室)、监督检查处(机关绩效管理处)。

  2.  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党委、政府和编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管理创新力度,确保各项改革管理举措落地见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全力打好审改攻坚战

  1.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要求,精心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将市场准入和建设投资领域涉及到的行政许可权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积极推进试点市(县)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取得经验基础上,创造条件全面推开。

  2. 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按照国家、省行政权力下放的部署要求,做好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效率高、服务好。加大市级放权力度,除涉及安全、环保、重要资源布局管控等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实行“协同、联动、全链条”下放,减少管理层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编制公布市、市(县)区两级标准化权力清单,并逐项编制公布相应办事指南,实现权力行使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权责行使追责机制,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具体责任,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权、规范履责。

  4.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多证合一”,力争实现新设企业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不超过3个工作日。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推行“证照联办”机制,探索“证照分离”改革,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努力使新生市场主体更加快捷便利地进入市场。

  5. 扎实推进职业资格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涉企培训考证项目清单,规范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规范实施涉企资格、资质、上岗类培训考试,落实考培分离要求,降低培训费用,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

  6. 缩短项目审批时限。聚焦建设投资领域审批时间长和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 “一长四多”突出问题,借鉴国际一流经验,依托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体制优势,全面优化审批流程,确保一般性建设投资项目50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7. 实行“一个窗口”集成服务。市、市(县)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企业设立、项目办理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实现审批事项统一咨询、统一受理、统一出证。全面实行审批服务告知“一表清”,对企业设立、项目办理必需的材料、证照、流程、时限、费用等,确保做到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8.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市、市(县)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投资项目办理全面推行联合审图、联合评估、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积极推行网上审图、电子踏勘等做法,切实做到一家牵头、统一受理、材料共享、集中实施、限时办结,力争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9. 推进全程网上审批。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建成覆盖全市、上下贯通、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的网上审批平台。涉及企业设立、项目办理、生产经营许可等方面的审批服务,逐步实现咨询、预约、受理、查询、审批、投诉、反馈、评价等一体化网上办理。

  10. 全面开展区域评估。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其他各类产业集中区开展建设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提前完成项目审批涉及的文物保护、重要矿产资源压覆、水土保持、交通影响、地质灾害和地震安全性等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结果,进入相应区域的单体建设项目不再进行重复评估或者相应简化工作环节。

  11. 提升项目代办水平。坚持“亲”“清”原则,在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集中区、乡镇(街道)实行建设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创业环境。加强专业化代办员队伍建设,为企业设立、项目办理提供全流程、精准化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12. 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红顶中介”,清理规范各类涉审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事项,加强涉审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禁止行政机关强制和变相强制指定中介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规范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13. 规范涉企收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清理公布涉企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全面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围绕产业强市主导战略,聚焦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完善涉企专项资金政策标准,强化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资源、政策、投入的集中力度。

  14. 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建设水平一流、全国领先的政务服务“一张网”。整合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监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平台,统筹客户服务端、大数据中心、身份认证系统、公共支付系统、电子证照库、电子监察系统等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过程全留痕、效率可监督。

  15. 加快政务服务“网上办”。编制公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并积极向社区(村)延伸,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实现“一张网络管服务”。

  16.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全面梳理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出台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各种证明和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构建便民快捷、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17.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主运行、公众监督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扩大和改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序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构建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公共服务技术标准规范和引导,加强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成效最大化。

  18.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根据省编办部署,在市、市(县)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探索建立以创业创新营商环境为主体、以市场效益为核心、以群众和企业满意度为标准的科学评价机制,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二)健全综合监管执法体制            

  19.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全面监管、依法监管职责。建立审批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建立各级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配套制度体系。加强主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在安全、环保等领域实行“零容忍”监管机制,强化重点环节风险防范。

  20. 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统一、共享、权威、高效的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建立信用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红黑名单公示等制度,形成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1.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公布《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两库一平台”,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则,确保政府部门随机抽查执法2017年年底前实现项目、领域全覆盖。强化结果运用,抽查结果依法公开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对查实失信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22.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继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城乡建设、农林水利和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公共卫生、资源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优化执法队伍,市、区不重复设置职责相同的执法队伍,市(县)整合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3.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做法、指导现有试点镇完善提高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经济发达镇改革扩大范围的推荐报批和指导实施工作。

  24. 做好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群团机关改革以及文资管理、环境监察、审计统计等方面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调整完善太湖新城管理体制。

  (四)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5. 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根据中央编办的批复意见和省编办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机构调整和编制置换等工作,按计划完成并接受上级编办评估验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

  26. 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的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做好后勤服务、培训疗养事业机构体制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工作。

  27. 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修订完善《无锡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意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和机构改革中相关事业单位的调整。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章程建设等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开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试点。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社会保险经办、后勤服务、信息中心以及任务弱化、职责相近、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优化整合。

  28. 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加快建设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核查办法、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细则,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实现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五)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绩效管理

  29. 继续抓好控编减编工作。严格执行控编减编计划,确保完成“只减不增”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新设机构和新增编制,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安全、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推动破解结构性缺编难题。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0. 加强领导职数规范管理。贯彻落实《无锡市科级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核定暂行办法》,建立科级机构领导职数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科级机构领导职数基础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建立科级机构设立和履职评估制度,为机构编制调整和各项改革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31. 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按照省编办部署要求,加强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我市信息系统与省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一个系统一张网”,实现机构、编制、人员基础信息共建共享。

  32. 完善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调整充实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规范业务流程,优化考评制度,完善工作体系,突出绩效管理的工作导向。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监管的力度,完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机制。逐步建立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六)努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能力和水平

  33.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党性教育,丰富机关文化生活。

  34.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专项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20字标准”选好用好干部。突出“严、实、长、责”,努力打造一支勤于学习、善于研究、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开展特色工作评选,推动工作创新创优。做好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督促市(县)区编办理顺工作体制,选优配强工作人员。

  35.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走访活动和“问政于企”专题调研,认真总结改革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开展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的专题研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发布等渠道,加大对改革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计为646.8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相关部门调入工作人员2名,机关新进军转干部1名。单位人员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

  1、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646.8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相关部门调入工作人员2名,机关新进军转干部1名。单位人员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支出预算64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相关部门调入工作人员2名,机关新进军转干部1名。单位人员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64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相关费用支出有所增长。

  2.医疗卫生支出4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支出有所增长。

  3.其他支出9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85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支出有所增长。

  (2)经济分类:支出预算64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相关部门调入工作人员2名,机关新进军转干部1名。单位人员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46.8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相关部门调入工作人员2名,机关新进军转干部1名。单位人员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46.8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56.89万元,占86.09%;

  项目支出90万元,占13.91%.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6.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4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64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相关费用支出有所增长。

  医疗卫生支出4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支出有所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9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85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支出有所增长。

  六、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56.89万元,比上年增加81.07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其中:

  (一)人员经费51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为空。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0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56.89万元,比上年增加81.07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办公、工资、社保等相关经费增加。其中:

  (一)人员经费51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1.66万元,比上年增加90.57万元,增长220.4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口径发生变化,还有人员增加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所致。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总计38.97万元,比上年减少15.6万元,减少28.59%。其中:

  1.“三公经费”预算1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万元,减少51.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6.97万元,与上年相同。

  (2)因参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3)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相同。

  2.会议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相同。

  3.培训费预算9万元,与上年相同。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说明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比上年减少9.03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公车改革,无公车相关费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 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 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 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表

  十二、201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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