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机构编制网

当前位置为: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关自身建设 > 政务公开 > 工作制度 > 正文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无锡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无锡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编办:

  为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地机构编制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无锡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现予印发实施。

  各市(县)区编办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领导决策、促进工作内部交流、扩大对外宣传、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

 

无锡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信息宣传工作是编办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交流工作、反映情况、服务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编办工作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结合当前编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关绩效管理决策部署的情况和经验。

(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以及编委重要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实施中的创新做法、取得的新成绩以及认为值得推广的经验。

(四)在工作中出现的、应引起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

(五)在工作实践中培育形成并及时加以提炼总结,认为值得媒体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

二、考核对象

  各市(县)区编办。

三、计分标准及方法

(一)被无锡机构编制网采用的动态信息,每篇计5分;调研报告、经验总结、理论文章每篇计15分。

(二)被省编办网站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党政信息》采用的动态信息,每篇计10分;调研报告、经验总结、理论文章每篇计30分。

(三)被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等省部级信息刊物和网站采用的动态信息,每篇计20分;调研报告、经验总结、理论文章每篇计60分。

(四)被无锡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20分;被新华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40分;被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60分。

(五)被录用的动态信息、调研报告、经验总结、理论文章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酌情加分。

(六)图片类作品按上述标准的100%计分。

(七)与记者、通讯员联合署名发表的稿件,列为第一作者的按照相应标准全额计分;非第一作者的按上述标准的50%计分。

(八)同一稿件被多次采用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算。

四、评比表彰

  市编办将对各地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用稿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信息宣传工作年度考核以得分高低为主要依据进行评比。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区编办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信息宣传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