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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08-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市(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的机构编制。研究提出市级机关领导职数核定、编制分配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级机关内(下)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管理市级机关中层职数。

  (五)统一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按权限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的调整和管理工作。

  (六)按权限管理所辖市(县)、区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各市(县)、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按权限负责市(县)、区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关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名称等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各市(县)、区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事宜;负责各市(县)、区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审批,以及挂牌、更名等事项的备案工作;负责各市(县)、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设立、分设的审核工作。

  (七)实施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与层级管理。负责全市行政编制的总量管理及行政编制层级调整的办理工作;负责市级事业编制的总量管理和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各市(县)、区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工作;负责各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增加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指导各市(县)、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举报、投诉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十)负责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和事业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指标的审核与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和控制约束机制。

  (十二)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十三)拟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拟定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区绩效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研究室)、监督检查处(机关绩效管理处)。

  2.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是机构编制工作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领导下,市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着力转观念、转重心、转方式、转作风,把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作为主线,扎实推进改革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简政放权改革成效突出。建立健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机制,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印发了《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制定出台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取消了市级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4项,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项。着力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动多规合一、多评合一、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创新机制,将过去65个环节压缩为5个并联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压缩在70个工作日之内。着力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印发了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下大力气集中进行清理。着力加强事中事后分类监管,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确立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主7辅”的制度框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推动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政府权责事项实现清单管理。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扎实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5张清单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确认,保留行政权力事项6107项。在全省率先印发了《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和《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15年版)》,实现了政府职责权限清单化管理。创新编制了《责任清单》,涵盖市政府部门具体责任事项2404项,其中依法设定1332项,依规范性文件设定233项,依“三定”规定设定849项,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无锡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完成了本轮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及时印发市卫计委、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政务办等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履职重点,理顺职责关系,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推动市场监管力量下沉,市(县)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管局;统筹执法力量,组建直属行政机构市场监管执法大队;依托基层工商所(分局)设置80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构建基层统一市场监管体系。完成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不动产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空港事务管理职责调整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拟订市本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事业单位承担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拟订脱钩方案。根据省有关要求,制定《无锡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方案》。根据省市医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了无锡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无锡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度。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我市社会事业领域“管办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调整社会事业领域管理体制,厘清机构职能,重新印发了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三定”规定,稳妥做好人员编制调整划转工作。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积极推动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市本级整合了药检机构,明确了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设置方案,江阴市整合组建了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宜兴市整合组建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有序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粮食安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完成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调整,设立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印发了《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事业机构设置方案》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的“三定”规定。推进“一办三中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整建制上划工作。

  控编减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严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控编减编工作的方案》。召开了全市控编减编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要求,按省编办批复的方案抓好日常监管,通过事业单位改革、核减编制等办法收回和调剂使用编制。市本级事业编制基数已核减压缩到基数之内,部分市级机关部门领导职数按规定进行了核减。宜兴市、滨湖区、惠山区的事业编制总量已经压缩到基数以内。协同组织、人社部门完成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严格执行控编减编计划,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减平衡。处级机构职数规范管理有序推进。通过统筹调剂、内部挖潜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卫生公共服务等编制需求。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月报数据精确及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处级机构职数和新增处级领导职数报备工作,指导市(县)区做好科级机构职数预审工作。

  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优化绩效管理目标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修订完善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后的《考评办法》增加了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等考核内容,强化对部门(单位)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考核,把服务对象对改革的获得感纳入考核,把控编减编、“三公”经费等部门管理成本列入考核指标,新增了加分项目公示环节,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导向更加鲜明、指标权重更加科学、考评机制更趋合理、结果运用更加充分,努力提高考核的透明度,着力增强考核的公信力。

  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针对难点问题进行合力攻坚。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覆盖率、网站挂标率实现两个全覆盖。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核查等重要任务,举办了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组织参加省编办举办的业务轮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二部分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市编办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

  

第三部分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463.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6.46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机关2014年度招录的1人转正、2015年度调入1人、新招录1人;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录的2人转正、2015年度新招录1人,加上工改调资等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463.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1.7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55.21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机关2014年度招录的1人转正、2015年度调入1人、新招录1人;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录的2人转正、2015年度新招录1人,加上工改调资等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1.2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本级财政横向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

  (二)支出总计463.0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6.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2.13万元,增长11.9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津贴等相应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保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5万元,增长27.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纳的医保费用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44.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48万元,增长27.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调整等,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46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78万元,占99.73%;其他收入1.24万元,占0.27%。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46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03万元,占87.04%;项目支出60万元,占12.96%。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1.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21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津贴、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6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21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津贴、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46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津贴、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2.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9.4万元,支出决算为3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津贴、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3. 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0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津贴、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4.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49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04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25万元,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1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津贴、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46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津贴、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40%;公务接待费支出5.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9.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维修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公里补贴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5.82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编办和兄弟城市编办调研、指导工作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05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编办和兄弟城市编办调研、指导工作等。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7.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个,参加会议252人次。主要为召开市编委会议和市编办主任会议、专题业务会议等。

  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250人次。主要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和全市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培训会议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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